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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中牟县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开拍卖43辆超编公车,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实现国资增值53.2%。据悉,拍卖当天,竞买过程全程录像并拍照,县纪委、县国资局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拍卖过程的阳光透明。(网易7月13日)
超编公车应该拍卖,给国家和人民节省一些开支,这是一件得民心的好事。可是看到把超编公车如此拍卖,感到这不是什么好事。每辆不到1万元,现在的市场车辆价值是这个价位吗?这些公车咋那么不值钱呢?变相私分,还是假公济私?有点让人弄不明白。
报道说,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中牟县由县纪委牵头、县国资局承办,采取“三公开”措施,公开拍卖了43辆超编公车,实现国资增值53.2%。
43辆车卖39万元,这是哪门子的保值增值,分明就是贬值!再看拍卖程序,好像没有营私舞弊。这件事让人心生疑窦。这样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咋看咋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