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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仲霄记者刘述波)“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日常消费中有不少这样的“霸王条款”。从即日起到8月15日,市消协将向社会征集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及其相关案例。
据介绍,“霸王条款”已成为束缚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障碍之一,它之所以遭到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和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等优越条件,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群体只能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受窝囊气。“霸王条款”横行,因为使用成本很低,部分经营者把“霸王条款”写入格式合同,已是一个潜规则。
{重点行业}
本次征集活动的重点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格式条款。
{违法情形}
凡合同文本提供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包括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均视为格式条款。尤其是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违法情形。
{采取措施}
对消费者提供的“霸王条款”,市消协将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及消费者进行点评,点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对工商部门日后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收集线索。
{投诉方式}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向市消协提供:
市消协电话:0451—84222715
信件邮寄地址:道里区新阳路61号209室市消协投诉部收,邮编150016
邮件发送地址:1872221210@qq.com
网站登录地址:www.hrb315.org.cn
名词解释
“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制定的逃避自身法定义务、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