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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台的《汕头市出租车企业经营资质条件规定》中明确,我市将全面提高资格准入,加强对驾驶员管理,推动出租车驾驶员本地化,提高本地化驾驶员比例,现有外地驾驶员需将驾驶证转为本地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并强化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市将组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中心,按照新的出租车从业资格培训大纲,对出租车驾驶员开展全面再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和本地区域服务能力,统一更换新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不合格的驾驶员坚决予以清退。我市还将建立出租车驾驶员日常培训和考核制度,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年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必须再接受专业培训,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其从业资格,并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将不再予以聘用,实行行业禁入。
为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我市将制订出台《出租车服务质量测评方案》,开展对出租车企业的每月质量测评制度,对连续测评3次不达标的出租车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此外,还将与公安部门开展交通违法信息互通工作,根据每月市交警部门提供的企业车辆违章情况进行评分。每年还将开展出租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合每月测评情况,按AAA、AA、A和B级进行评定,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列为B级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为B级的,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与此同时,我市将建立出租车行业统一投诉受理中心及投诉处理机制,统一受理和处置全市出租车的服务质量投诉。建设电召服务平台,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及时服务,实现对车辆的智能调度,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能力。此外,将创新监管手段,统筹资源,适时投放200辆文明服务、规范经营出租车,在全市出租车行业开展“争做文明使者、重树行业形象”创建星级服务车工作,打造星级服务品牌,引领出租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林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