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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系安全带罚金6600元,提出异议后又改罚50元
河南社旗县交警 如此执法为哪般
人民网郑州7月11日电(记者王汉超)日前,在河南南阳市南水北调工程某标段拉运土方的戴师傅被一个“天价”罚单着实吓了一跳。他在南阳社旗县车管所审车时被告知,短短15天他竟有33次违章记录,原因全部为“没系安全带”,其中同一位置一天内就被摄像头拍到9次,罚金高达6600元。
戴师傅领到一份电子违章记录单,上面记录的33次违章主要集中在6月中旬,其中6月17日在“张南333省道桥头卡口”一处位置,就被反复记录了9次之多。他说:“我们10多辆工程车往社旗运土方,每天往来10多趟,都不怎么系安全带。既没有交警进行过警告,也没看到设置警示标志。移动电子眼神出鬼没,到处都可能放,直到审车你才知道背了巨额罚款。我们跑一趟才赚多少?拍到一次就罚200块!而且一块跑的车,有的罚七八千,有的罚一万多。”
为表达质疑,10余名被罚司机对交警的做法提出异议。社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周哲表示,组织上对当事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让他们以保证书的形式保证今后开车不打手机、不吸烟,系好安全带。警告后,对其处以50元罚款,消除了全部违章记录。当事司机对交警部门这一最终处罚表示满意。
碰撞
草率改罚单体现执法随意性
交警部门草草改罚,有息事宁人之嫌。不论对同一事实反复进行行政处罚,还是将巨额罚款草率改动,体现的都是执法随意。这说明,如果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即使到处用上电子眼摄像头来客观记录,执法仍将被人治所左右。
网友莫津津
裁量权过大有损法律严肃性
货车司机安全意识薄弱,就需要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但是惩罚机制运行的前提应是在行政相对人知情的情况下。对于货车司机的异议,交警部门经过一番说服教育,就将罚款与违法记录“一笔勾销”,这未免太拿法律当儿戏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河北师范大学王冠男
随意执法助长司机侥幸心理
货车司机普遍安全意识不强,相关执法部门平时就应加强安全教育,不声不响地滥罚款,这对挣血汗钱的司机不公平,也不是杜绝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执法部门的罚款标准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而不是随意改变。如此随意执法,不但有损法律尊严,还可能强化司机的侥幸心理,随意违法。
北京语言大学张承慧
《人民日报》(2012年07月12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