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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财务、决策等,村重大事项要经村民听证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宁通讯员钟金慧报道:农村将有“纪委”。昨日,禅城区出台《农村民主监督细则》,54个村都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决策、村务公开、审计监督等也有更严的要求。
根据《细则》,禅城区要求全区54个村在今年第三季度前要全力建立监委会。监委会一般由5人组成,要求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同时,各镇街可在成员中选任村级纪检监察员。目前,禅城各村都设有村民理财小组,第一届监委会将在理财小组基础上改组产生,3年任期届满后组织换届选举。除了村民理财小组的理财职能,村务监委会还将监督集体事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和村干部履职等。
同时,《细则》还对农村民主决策、村务公开、两委评议审计监督等做出规定。今后,涉及村民利益的集体事务和重大事项,要经“两委”提议案,听取监委会意见后召集村民听证,再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或村民(股东)会议决定,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后才能实施。村务公开中,一般集体事务至少每季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每月公布一次。每年,两委“一把手”要向党员会议、村民(股东)会议或村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委会成员还要接受村民投票评价,连续两年总评不称职的职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