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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中央财政按20%计提水利资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1日 09: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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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按照20%比例,统筹各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通知明确,为确保市县农田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统筹比例合计不超过50%,比例超过50%的地区,相应下调省级统筹比例。直辖市统筹比例不作限定。

  据有关负责人解释,此前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这些资金都归各地使用,中央不计提。但从实际情况看,土地出让收益多的地方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需求却相对较少。据统计,2011年,东部地区“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实现的土地出让收益3524亿元,占全国的68%;而我国耕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占80.8%,中西部地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相对更大。因此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中央财政按照20%比例,统筹各地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记者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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