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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费制”后物业费会涨吗?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1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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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合肥市物价局召开“全市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培训大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一场对合肥市小区物业收费情况的“拉网式”排查将展开,到今年底,全市符合实施“一费制”物业服务小区收费须将公共能耗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而据物价部门测算,合肥市多层、高层住宅公共能耗费用分别约在0.1元、0.2元以内。

  小区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当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公示、是否执行“一费制”?……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执行物业收费一费制的小区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为推进物业服务“一费制”,而在这次全市范围内展开的大排查中,市民投诉举报较多的、矛盾较为突出的小区和规模较大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是重点“关注”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于7月中旬展开,7月中旬至8月底是全面自查阶段,物价部门组成七个工作小组对合肥市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逐一排查,摸清物业服务小区收费管理现状;物业公司则开展自查自纠。

  在摸清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现状的情况下,市物价局将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台账,真实反映实时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纠纷。

  此次专项整治对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办法》等乱收费行为予以重点检查。对在自查阶段发现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物业企业免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则依法严肃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配合七个工作小组,对存在问题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进行重点检查。

  有不少市民担心执行物业收费“一费制”后,物业费会有大幅提高。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上午介绍说,据前期对住宅小区物业成本测算,合肥市多层、高层住宅公共能耗费用分别约在0.1元、0.2元以内。此次向“一费制”过渡的工作中,原则上不允许借机提价。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原则上多层、高层分别控制在原标准上浮0.1元、0.2元以内,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张明 记者 邱青青)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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