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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将在包河区、肥东县、长丰县和庐江县开展督学责任区制度试点工作。时间从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底,试点一年,在归纳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于2013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每个督学责任区的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数量一般以10所左右为宜,每个责任区专职督学不少于1人。
责任区专职督学至少1人
开展此项工作首先要合理划分督学责任区。相关人员表示,试点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所辖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情况设立若干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的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数量一般以10所左右为宜。为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2-4名专兼职督学,其中专职督学不少于1人。
督学责任区的督学人员从哪里来?相关人员表示,各试点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的、管理型和知识型的专兼职督学。可重点吸收优秀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担任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
对于督学人员还要建立责任区督学培训制度,对新任责任区督学进行教育督导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责任区督学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责任区督学的专业素养。
每月至少有两次督导活动
督学平时主要督查哪些内容呢?据了解,督学主要对责任区内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责任区督学可以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采用明查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随访督导活动,每学期要覆盖责任区内所有学校一次。
明年计划在全市开始推行
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限期整改。授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进行表彰奖励、干部任用、教职工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建议权和对责任区内学校年度综合考核一定的赋分权。
同时,对试点责任区的督学也有考核。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试点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责任区督学督导档案,把责任区内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状况作为对该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区督学要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区督学,要严肃批评,直至取消督学资格。
据悉,此次试点时间从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底,试点一年,在归纳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于2013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李兴鹏本报记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