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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3日讯(薛传海 记者 刘梦新) 今天开始,我省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率先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探索督学责任区工作。作为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首个开展督学责任区试点工作的实验区,今天,南岗区70名被聘任的“督学”正式执证上岗,今后,他们将在该区17个督学责任区开展督学助教工作,为全区教育发展服务。
根据《南岗区督学责任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南岗区划分为17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4-5所学校,每个责任区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选派3-4名兼职督学任责任区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每位督学颁发《督学证》,责任区督学代表区政府行使督学职能与权利。
首批由区教研员、教育局机关业务科室视导员和中小学校名优校长组成的区级督学,今后将主要采取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形式开展工作,并实施不定期的随访督导和回访,实现对学校的全过程督导,帮助学校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