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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天津市启动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市肿瘤医院等15所医院的16个病区被评为本市首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本市整体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项目为癌痛治疗给出了一系列规范程序,要求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医护人员要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全面疼痛评估,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实施癌痛个体化治疗,并根据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治疗有效率不低于75%。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前,要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同时还要建立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组织肿瘤科、疼痛科、药剂科等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治疗,出院癌痛患者随访率不低于70%,门诊癌痛患者疼痛评估率不低于95%。(记者徐杨)
首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
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科、疼痛科)
医科大学总医院(肿瘤科)
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疼痛科)
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肿瘤科)
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
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肿瘤科)
人民医院(肿瘤科)
四中心医院(血液肿瘤科)
五中心医院(肿瘤科)
南开医院(肿瘤科)
环湖医院(肿瘤科)
武清区中医院(肿瘤科)
宁河医院(肿瘤科)
大港医院(肿瘤科)
宝坻区人民医院(肿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