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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造700多万元假烟主犯一审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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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通讯员王创辉、周爱婷)一个月前,制造、销售价值达700多万元的假烟团伙主犯陈斌在庭审上将主犯的罪名推给父亲,妄图使法院能够减轻对其刑罚(详见《广州日报 东莞新闻》6月6日AII1版)。

  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斌参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作案三宗,生产并已销售伪劣烟草制品的销售金额共计将近435万元,生产但未销售的伪劣烟草制品货值共计290多万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团伙其他13名成员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领刑3年9个月到10年不等。宣判后,主犯陈斌表示不上诉。

  700多万元假烟论斤卖

  陈斌今年27岁,来自福建省云霄县,陈斌从小“耳濡目染”了一些制造假烟的技术。

  2009年,陈斌随父亲陈高升(已判刑)来到东莞谋财路,将制造假烟的技术也一并带入东莞。父子二人在望牛墩镇、道滘镇租赁了三处厂房,并纠集了一帮老乡从事了制造假烟的行当。两年内共制造销售包括“红塔山”、“黄鹤楼”、“小熊猫”在内的数百万支香烟,共计价值493万多元。

  2010年3月~5月期间,该三处窝点被公安机关查获,包括陈高升在内的十多名团伙成员被捕,陈斌逃过一劫。

  去年7月下旬,陈斌再次以身犯险,在厚街镇三丫陂水库附近的果园内租了一间铁皮房,作为其生产假烟的窝点,并雇佣谢文和、张镇国、朱华高等人进行假冒伪劣卷烟的生产和销售。该团伙共有14名成员,且分工明细。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陈斌及其团伙便制造了伪劣卷烟254万支,价值153万多元。

  同时,7月23日至28日间,该窝点对外销售“天子”、“红金龙”等品牌的伪劣卷烟917.55万支,共计价值320多万。庭审中,陈斌称生产的假烟均是按斤出售,每斤售价在5元~6元,销售的利润自己抽成30%,其他的用来支付人工和交通运输等费用。

  主犯获刑表示不上诉

  经法院查明,陈斌主导参与的案件有三宗,其中陈斌参与望牛墩镇下漕村窝点和道滘镇小河村窝点的制假犯罪事实均有多名同案人印证,其父亲陈高升也位列其中。

  法院认定,生产并已销售伪劣烟草制品的销售金额为4349460.12元,生产但未销售的假烟货值2901801.26元。法院最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陈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案的13名团伙均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领刑3年9个月到10年不等。宣判后,陈斌表示不上诉,并婉拒了媒体的采访。

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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