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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清除出租屋消防隐患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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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会近日召开

  本报讯 (记者陈维澈 通讯员黄忠、李默默)7月6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会。有关数据表明,上半年发生的几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都与出租屋疏于管理有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要求公安、消防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务必在7月底之前,对全市的出租屋进行一次全面整治。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中山市的出租屋存在四个方面的消防隐患:建筑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出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暂住人员缺乏防火安全知识;多数出租屋主只顾租房收租,多数出租屋管理单位没有与出租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出租人与承租人更谈不上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

  当天的分析报告会上,谭培安要求,由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消防人员、流管办人员、协管员各自所负的责任区域和量化指标,对出租屋消防隐患的清理和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这项工作务必在7月11日之前报市政府。

  印发一批关于出租屋管理的宣传单张,提醒出租屋的出租者和承租者“不得将老人和小孩锁在家中,不得在楼道堆放易燃杂物”,并实行签收式派发,这项工作需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各镇消防部门和流管部门必须在7月底前搞一次较大规模的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务必清除全市出租屋的消防隐患,重点清理出租屋楼道、梯间的容易引发火灾的易燃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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