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岳阳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事不得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7日 1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红网岳阳站7月7日讯(分站记者 黄刚 实习生 贺权)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廉洁社会风气,岳阳市于7月5日在市政协礼堂召开关于全市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专项治理活动大会。市领导李志坚、陈奇达、康代四、严华、徐新启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岳阳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家公职人员允许操办的婚庆喜庆事宜具体为本人或子女婚嫁,本人(含配偶)的父母丧事、寿庆(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一百岁整寿),其他事项一律不准操办。操办婚嫁、寿庆宴席规模要严格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标准按10人计算。其中,暂行方案对可请对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请客对象原则上为本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不得将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及私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列为请客对象。

  同时,报告还指出,国家公职人员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操办婚嫁寿庆事宜需提前15天填写《岳阳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寿庆事宜报告表》,经批准后方可操办。操办丧事,则应在操办完毕后的15天内上报。

  据了解,本次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治理工作,将由岳阳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由市廉洁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作者:黄刚 贺权

热词:

  • 婚丧
  • 公职人员
  • 作风建设
  • 干部管理权限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廉洁自律
  • 行使职权
  • 岳阳站
  • 岳阳市
  • 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