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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纷纷出台公职人员婚丧规模限制 根治“宴席腐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4日 11: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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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省定边县出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的有关规定》,要求红丧事宴请规模不得超过200人,操办父母寿辰不得请外人,其中还明确了党员干部参加丧事送花圈的尺寸,直径禁超1米。近年来,为防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多个地方出台了“规格”不一的“限桌(宴)令”。

各地公职人员婚丧规模限制一览

  湖南郴州市:禁超20桌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原则上只能限于亲属范围,操办宴席不得超过20桌。

  贵州紫云县:禁超40桌

  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限,婚嫁酒席不得超过40桌(10人/桌),办理丧事不得超过7天。

  海南儋州市:禁超15桌

  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事等,宴请总桌数不得超过15桌。

  湖南新晃县:禁超20桌

  公务人员操办婚宴,初婚只能宴请宾客1次,不能“化整为零”,操办桌数不能超过20桌(每10人为一桌)。

  湖南浏阳:禁超10桌

  规定党员干部办酒席不得超过10桌。

  江苏宿迁:禁超5桌

  要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办婚丧酒席不得超过5桌,百姓不得超过8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