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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日本首相直属委员会5日发表报告,称应允许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若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便可在盟国受军事打击时进行反击。报道认为,日本政府可能通过行使该项权利牵制中国。
报道指,拥有“集体自卫权”的主张还被日本一些民众接受,“中国威胁论”目前在日本社会蔓延,为“守卫领土”,日本必须拥有“集体自卫权”。目前日本与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加强军事合作牵制中国,但因没有“集体自卫权”而无法发展为军事同盟。
另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开创和平与统一时代的人们”等30多个民间组织6日在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前举行记者会,敦促日本中止恢复行使“集体自卫权”。
报道称,这些民间组织主张,日本提出“应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意味着即使自身没有受到攻击,也可动用武力来攻击他国。这有违于《日本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日本国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不拥有宣战权。
据报道,民间组织还称,若日本恢复行使“集体自卫权”,韩国很可能成为日本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日本首相曾毫无忌惮地表示,朝鲜半岛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确保日本公民的人身安全,将向韩国或朝鲜派遣自卫队。这体现出日本军国主义者再次试图侵略朝鲜半岛的野心。他们表示,美国试图利用日本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军事霸权。韩美日当局应扬弃军事对决政策,构筑东北亚和平体系。(众鑫)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日本在修宪等问题上的动向一直为亚洲邻国所关切。
有记者问:据报道,日本政府正研究恢复所谓“集体自卫权”,引起东亚国家广泛忧虑。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刘为民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日本在修宪等问题上的动向一直为亚洲邻国所关切。“我们认为,日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符合日本自身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何谓“集体自卫权”
“集体自卫权”是同盟国等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视为自身受到攻击,使用武力进行攻击的权利。日本媒体称,为加强与美国等盟国的安全保障合作,应提高日本作为合作伙伴的价值。因此日本应通过修改既有制度,扩充安全合作手段,其中包括对“集体自卫权”的解释等。
日本政府一直解释,日本宪法没有否定“集体自卫权”,但因为有放弃战争等条款就认为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首相野田佳彦任国会议员时就积极主张应拥有“集体自卫权”。新防卫相森本敏、下届首相热门候选人、政务调查会主席前原诚司也主张拥有“集体自卫权”。因此,日本政府有可能通过修改解释的方式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而不是通过修改宪法的复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