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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生 史东旭 记者 王松岩) 因拖欠职工工资,哈市一家具企业被查封。迫于压力,企业最后支付了职工19万余元的工资。这是我省因拖欠职工工资而查封企业的首起案件。
今年5月的一天,哈市某家具厂8名职工到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称所在企业拖欠他们半年工资。虽然几名职工多次找到企业讨要,但该企业已停止营业,找不到负责人。经查,该企业为福建省一家具厂在哈市的直营店,共拖欠8名职工6个月工资共计19万余元。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着手办理废业手续撤回福建。
在调查中,劳动保障监察员了解到,该企业虽已停业,但还有很多固定资产。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据《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恶意欠薪企业应该采取强制执法手段,拟对欠薪单位财物进行查封。
劳动保障监察员马上对欠薪单位财物进行了查封,同时告知该单位,如拒不支付工资,扣押财物将委托法院拍卖,同时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欠薪单位在限期内支付了19万余元工资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据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杨文东介绍,实施查封权解决劳动者维权案件在全省尚属首例,为以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