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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在山水如画的武夷山下,有一群身着制服的法官行走在乡村小路、田间地头,活跃在街道社区、校企军营……他们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宣传,为群众化纷止争,排忧解难。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司法“走转改”活动中迈开大步,走向基层。
实现调解“大对接”
今年初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奏响“走转改”三步曲。省高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法官“俯下身子,沉到基层,广接‘地气’,通达民意,将司法的神经末梢延伸到社会的最前沿”,以此举措“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武夷山市法院将司法“走转改”活动与“平安武夷”、“无讼乡村”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全市乡(镇)街道及行政村,了解基层民意,倾听百姓心声,将司法服务工作做深、做透、做实,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该院民二庭法官在开展“走转改”活动中,成功调结了星村镇曹墩村一起曾经一审、二审和重审,历时近两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庭承办法官带着案卷走村入户,约谈原、被告,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多次召集双方协商,最终促成和解。民二庭法官深有感触地说,“走转改”不仅可以转变作风,还可以拉近与群众的关系,更有利于解开群众的心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化解纠纷促和谐
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山林权属、林业承包、林权流转等纠纷渐次浮出水面,市场上林木价格的攀升,又给山林利益的分配带来更多的博弈者,林业纠纷案件激增。
武夷山市法院结合司法“走转改”活动,组织林业法官深入涉林矛盾纠纷多发地兴田、吴屯、上梅等乡镇开展诉前化解工作。
在兴田镇,一起纠纷案件尚未起诉到法院,但双方已经吵得不可开交。法官们来到这里主持调解,乡、村干部积极配合。法官们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的意见,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解释和思想开导,使双方当事人平息了怨气,都表示愿以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
通过“以案说法”化解矛盾的方式,武夷山市法院的法官迈开双腿,把一大批苗头性的涉林矛盾纠纷及时“消融”在基层。在转变坐堂问案方式,推广涉林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的过程中,该院还整合林业部门、乡镇维稳中心、村委会等各方力量,协力做好林业纠纷诉前平息、化解,维护林区的稳定和谐。林农们表示,法院引导村民进行涉林纠纷诉前调解,不打官司、不花钱就能化解纠纷,是为林农减了负担,办了实事。
近日,该院成立由25名中青年党员组成的“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主要利用休息日时间,义务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扶贫帮困、助老扶幼、社区环保等服务。
武夷山市法院院长王建敏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司法“走转改”活动,建立健全反映群众期待的便民为民机制,确保活动“走得深入、转得实在、改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