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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通讯员 黄承权)“今天,我们召开第五次主席会议,也是第二次提案办理例会,重点研究如何督促提升落实率及全覆盖民主评议提案工作……”巫山县政协主席刘大勇说。
7月3日,笔者在巫山县政协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2012]1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巫山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及时组织深入研研讨,认为要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完善体制机制,把提案办理纳入中心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为此,该县在深化和完善县委、县政府、县政协联合交办、督办、表彰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委常委会议每半年、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协主席会议每季度定期研究提案办理工作例会制度”。
刘大勇告诉笔者,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提案办理汇报,解决办理中的具体问题,提高了提案办理实效。截至目前,落实率达到70%以上。应该说这个比例是很高的,但离委员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仍有差距。
他说,我们的提案办理例会制是比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模式建立的,目的就是象抓安全生产工作一样,把提案办理形成常规制度、常抓不懈。由县委常委会议决策办理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落实经费投入和工作措施、县政协主席会议细化沟通形式和督办重点,通过县委、政府、政协的强强联合、齐抓共管,督促承办单位时时绷紧“办好不难、办不好真难”这根弦,确保政协提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委员真满意,群众真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