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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13项次 医保记账检查项目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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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庄瑞玉)今后,到市福田区中医院检查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ESWL)、市光明新区光明医院检查活动平板心电图(ECG-ETT)等可以医保记账啦!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和基金管理局获悉,自2012年7月1日起,社保局将13项次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纳入我市社保记账范围。

  据介绍,对确需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患者,需由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单,由非专科医生或非急诊科医生(如医技科室和简易门诊医生等)填写的申请单,其费用市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偿付。急诊抢救病人可先做检查,但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核手续。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经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在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80%列入医疗保险记账范围。而参保人在住院期间需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其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退休人员95%、其他人员90%列入医疗保险记账范围。

  13项次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可在市社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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