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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丽娟
生活饮用水新国标,从本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按此新国标,到户的末梢自来水(居民家里的从水龙头出来的自来水)就应该可以直接饮用,可事实并非如此,无一城市公开表示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和现状一样尴尬的,是新国标的一波三折。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新国标应运而生,原本2007年7月1日就该推广实施,却推迟了5年。结果,如果强制实施成了华丽的手势,徒具架子,水龙头里冒出来的水,仍然无法直接饮用。
水质指标由35项增加至106项,基本与国际接轨,如今也强制实施了,实则没有达成。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水源?是水厂处理环节?还是输送过程?当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到户的末梢自来水之安全都无法保障。
为什么会出现当前的状况呢?自然与有关部门的监管总是遮遮掩掩有一定的关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37条规定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11条第八款的规定,公众有权查询城市供水单位所提供的城市供水水质信息。但像很多其他政务信息公开一样,生活饮用水的信息也亟需真正做到透明化,不要玩数字躲猫猫游戏。卫生部每年在自己的官网以卫生统计年鉴的形式公布全国水质检测统计信息,该渠道较为晦涩,公众不一定会去关注,甚至大多数公众并不知道这一渠道。
生活饮用水难以达标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则在于定位不清晰。城市供水不是单纯的商品,它还是设计千家万户的公共服务产品,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需要政府资金时,有关部门往往打太极,踢皮球,认为供水应该走市场道路,企业应该自负盈亏,把球踢给市场和企业。而当供水企业想要上调水价时,政府又认为生活饮用水是公共产品,应该以保民生为主,企业不应该逐利。如此一来,生活饮用水成了模棱两可,游走于中间地带。而这样也导致政策的不稳定,更让生活饮用水陷入如今的尴尬境地。
但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6月27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时表示,目前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约35.7亿立方米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据环保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57%的地下水检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而要想饮用水真正符合新国标,不是强制实施,就能立竿见影的。这需要首先定位清楚,生活用水自然是公共服务产品,提供该项公共服务产品的当地政府应该成为责任主体,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同时予以资金保障,毕竟提高水质是要现金和技术投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