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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为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优化能源结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2012年7月2日,广东省物价局制定了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临时管输和代输价格。临时价格制定后,西气到各市的门站销售价格为3.003元/立方米。其中,西气到我省的门站销售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为2.74元/立方米;管输价格由我省制定,为0.263元/立方米。
我省天然气气源主要有大鹏澳大利亚合同气、海上天然气、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卡塔尔气和国产车载LNG等。西气于2011年11月28日开始供应我省,是供应我省的第一个内陆管道天然气,对于保证我省天然气供应、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改善大气环境、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体现“保民生”,让居民用上价格相对较低的管道天然气,此次居民和公用性质用气的临时管输价格按照从低的原则制定,管输价格为0.263元/立方米,电厂用户代输价格和工商业用户代输价格分别为0.278元/立方米和0.290元/立方米。目前,我省管输和代输价格在全国处于中下水平。
此次制定的主要为省管网公司的临时管输和代输价格,不涉及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天燃气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天然气价格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