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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显示“带装”收楼却变毛坯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3日 12: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佛山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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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记者朱伟良报道:买了新房,收楼时却发现合同签订的“带装”变成了四面空荡的砖墙,业主指责开发商违约。昨日,涉事的开发商解释,业主所买的由始至终都是毛坯房,实情是签约时员工搞错合同。

  合同显示房屋“带装”

  杨先生在大良红岗工业区打工,卖了老家的房子,筹得27万元首付款,购买海骏达康格斯楼盘12栋1701,“是一套特价房”,于今年4月份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合同显示:房屋实用面积为73.33平方米,均价5900元/平方米。他说,合同约定房屋“带装”,据估计是1500元/平方米的装修,但在6月底办理按揭时,却被告知房子是毛坯。

  杨先生出示的合同复印件有其签名以及开发商的盖章,内文几处提及到装修的字眼,其中明确显示: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不到标准的,乙方(业主)有权向甲方(开发商)要求按以下2执行:2甲方再装修达到符合附件二的标准。而附件二是装修细则,包括外墙、地面、内墙、厨房等明细。

  杨先生称,房屋装修与毛坯差价10万元,开发商此举涉嫌违约,他表示要追究责任。他说,开发商与其约谈,要求其同意废除合同,重新签订毛坯房合同,否则将“卡”住他的按揭材料。

  开发商称4户合同出错

  昨日下午,海骏达康格斯营销中心负责人称,确实发生与12栋1701业主错签合同的事情,而整个楼盘有4户出现同样的错误。海骏达康格斯第一批组团推出时,确实有3栋大楼“带装”,时间在2010年11月份,均价为5800至5900元/平方米,但此后所有的房屋都是毛坯出售。

  目前调查得知,主要系网签交易时员工疏忽大意,把“带装”的合同当做“毛坯”合同,其后在审核资料也没有发现,导致合同出错,而相关人员也接受了内部处罚。

  上述负责人称,12栋大楼一直都是“毛坯”出售,业主不可能不知道。1701业主反映问题后,开发商也现场开会沟通,并不回避。当时开发商提出,可向业主合理赔偿、重新签订新合同,但业主不予理会,要求开发商按照原来的“带装”合同执行。这是开发商无法接受的。

  据悉,相关的4户仍处在协商阶段,未至于对簿公堂。而开发商并未透露处理的结果。

  律师

  说法

  不按合同办事

  开发商面临违约风险

  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欧阳武斌认为,业主所持的合同,若有双方签字和印章,必然代表双方同意,具有法律效力。不按照“带装”的合同办事,开发商面临违约的风险。

  不过,欧阳律师也表示,如果人证和物证能证实签约双方存在重大误解,这份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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