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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下月起,具有禅城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临界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等对象患病住院救助将不再受病种限制,救助金额每人每年限额5万元。此外,禅城还将31种门诊特定病种纳入了救助范围。
近日,禅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禅城区居民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首次将临界低保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并进一步提高了救助比例,对纳入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了80%,每人每年最高限额5万元,为全市最高。此外,禅城也首次对门诊特定病种实施医疗救助,救助范围为帕金森氏综合症等31类特定病种,救助限额包含在住院医疗救助的年度限额中。新规定从下月开始实施。
禅城区委社工部社会救助科科长龙志黔表示,以上措施集中体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点,“救助范围最广、救助比例最高。”
龙志黔介绍,为了给救助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服务,禅城区把住院医疗救助纳入“佛山市社会保险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出院时实行“一站式服务”,即医疗保险报销与医疗救助同步进行,救助对象只需支付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个人缴费金额。救助对象无需再书面申请医疗救助。“该项服务将于12月底前由市里统一实施。”龙志黔表示,“门诊特定病种救助暂不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仍需书面申请。”
另外,从本月起,禅城区“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每人每月的供养标准也由390元提高到750元,进一步加大对“三无人员”的救助力度。(记者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