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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吴涛)明明出口的是面粉,在报关时却谎报为“玻璃制品”、“日用瓷”、“铁钉”、“树脂工艺品”等非应征税货物,以此偷逃缴税额高达近百万元。昨天,一男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该男子名叫詹彬文,现年29岁,初中文化。据检方查明,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陈裔伟(已判决)“包柜”委托被告人詹彬文报关出口的面粉,詹与张永乐(已判决)经商议后,将面粉伪报成“玻璃制品”、“日用瓷”、“铁钉”、“树脂工艺品”等非应征、应税货物后,委托深圳市德科达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向大鹏海关和蛇口海关申报出境。
经核查,被伪报走私出口的面粉共79个货柜,重1499390千克,经深圳海关核定,偷逃应缴税额973739.85元人民币。2011年10月28日,詹彬文主动到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投案。
昨天上午,詹彬文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对检方指控,他表示认罪。但他同时辩称,自己并未与其表弟张永乐合伙和商议,伪报关行为是张永乐单独做的,他只是作为中间人,将陈裔伟的材料转交给张永乐而已。詹彬文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詹家里父母年逾花甲,身体不好,两个小孩年纪还小,最小的孩子仅6个月大,还未过哺乳期,建议法庭从轻判处被告人无罪,如果判刑希望判处缓刑,以利于对被告人的教育。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