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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正在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堪称一次大规模的民主实践活动。
其中一个最大亮点就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后,我国关于选举的重大改革。新选举办法实施的结果就是在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比例明显上升,一大批基层代表走上县乡人大舞台。
由于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意义尤显得重大。城市和农村固定居民参加选举工作似乎不难,难就难在如何保障所有的流动人口都能参与到选举工作中去?如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不到保障,“城乡同比例选举代表”必将大打折扣。面临2亿多流动人口大军,现行选举法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因此他们在打工地不能参加选举与被选举,但是为了参加一次选举要他们返回家乡也不现实,不说耽误工作浪费金钱,就是火车票一票难求、长途奔袭也让他们望“乡”生畏。以往他们不回家乡参加选举并不是因为选举与他们无关,事实上,对于很多农民工来说,他们很看重选举权,很多农民工的家庭、土地和主业工作都在家乡,他们也想通过行使选举权来表达心中的意愿,只是因为诸多原因而放弃行使罢了。
如何保障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群体行使选举权利?这需要地方政府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多动脑子,多想办法,确保流动人口选民登记不错、不漏、不重;确保流动人口选民充分享有并正确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可资借鉴,比如有的印发宣传手册,采取向流动人口寄信或打电话的方法;有的地方政府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区设置流动选举站;有的地方还专门给流动人口分配一定的人大代表名额,更好地保障他们的被选举权,等等。
保障流动人口充分参与选举与被选举,确实存在诸多困难,但是唯有为流动人口行使民主权利创造各种条件和便利,才能保障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新举措得以贯彻落实,才能使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结构更加优化,才能较好地体现出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与先进性。
(作者单位: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