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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6月30日讯 (记者 郝薇)7月1日起,由山西保监局制定的《山西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指引》正式施行。此新规对于明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准入、退出管理,促进我省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义重大。
据悉,新规提高了保险兼业中介的准入门槛。对申请兼业代理资格机构的持证人员数量、内控制度建设等提出要求,严格了审查标准。
新规还要求,今后拟代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要具备系统联网、电脑出单、实时管理的条件,确保出单系统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
新规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也进行分类,加强了对银邮机构、保险公司、车商、航空、铁路等不同类别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同时,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吊销等情形也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