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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佳报道 6月27日,丹东市政府出台《丹东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从7月1日开始,这些家庭就可以购买限价房了。限价房的基准价格原则上比同期同地段商品房评估价格低20%,户型设计70%为中户型,中户型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5平方米左右。
《办法》规定,购买限价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内5区城镇常住户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水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5倍。丹东市政府将根据居民家庭收入、住房需求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等情况,适时调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购买限价房与其他保障性住房一样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已确定为购房对象的家庭,自领取《登记单》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购房的,取消当次购房资格;申购家庭已购限价房的,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