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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若被侵权,工会不应沉默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15: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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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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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广州的哥“老王”举报茶水费引发广泛关注后,另两位出租车司机王氏兄弟26日找到羊城晚报,投诉的士公司向的哥“借款”的行规,质疑这是变相收“押金”。

  的士公司称此举是“无奈”。据说,为防外地司机将出租车开走卖掉,的士公司遂在合同保证金1万元的基础上,另外“借款”3万元以约束司机。然而,这一涉嫌“地域歧视”的条款,恐怕经不起法理推敲。更费解的是,在合同中居然写明“公司对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即是说,“债主”不得过问自己借给公司的这笔钱的用途。

  虽说这笔落入公司腰包的钱,按规定会连本带利还给司机。但显然,这一条款,涉嫌扩大了的士公司的权限,侵害了的哥们的权利,构成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应该属于无效合同。除此之外,的士行业的潜规则可谓花样多多,比如此前的茶水费,又比如据说是导致王氏兄弟被解聘的原因―――拒交公司指定的维修点340元/月的维修费。王氏兄弟称,他们之所以拒交,是怀疑这些维修点与的士公司之间存在猫腻,通过“强卖”高于市面价格的维修配件来谋利。

  遗憾的是,面对这些行业潜规则,的哥们除了诉诸媒体外,鲜见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介入,基层或产业工会也反应迟缓。从某种意义说,正是由于得不到劳工组织的有力帮助,的哥们在面对“牌照特许经营”和出租车公司的强势之时,往往缺乏博弈的筹码,只能被动接受。

  去年11月,广东省推出了《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方案》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这是否也适用于的士从业人员?面对屡禁不绝的权益侵害,社会应该考虑如何帮助的哥们最大限度地维权: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更积极有为,的哥也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还有就是劳工组织的支持必不可少。

  信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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