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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报道)14岁男孩开车肇事,让民警大吃一惊。调查后,民警又大吃一惊,男孩所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竟涉嫌盗抢……
6月26日晚22时30分左右,乌鲁木齐市长江路和五一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刮蹭事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交警大队长江路中队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和一个男孩争执着。
“我正常直行到路口处时,对方车辆突然快速从五一路右拐出来,将我车的右后门撞凹进去了。随后,我发现对方司机竟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我让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他磨蹭了一会儿,给了我一个别人的驾照。我意识到问题严重,就赶紧报了警。”被撞轿车车主赵先生告诉民警。
长江路中队中队长张潇咏告诉新疆都市报记者,这名男孩今年14岁,属无照驾驶。因男孩不能出示行驶证,民警便通过警务平台进行进一步查询,发现其所驾轿车竟是一辆登记在案的涉嫌盗抢车辆。民警联系到车辆信息中登记的车主,但车主称早就将车卖了,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涉及到刑事案件,我们便将涉案轿车进行了暂扣,并将男孩移交至碾子沟派出所进行处理。”张潇咏说。
男孩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自称该车是问朋友借的,事发当日,他从大湾附近的家中,驾车行驶至五一路时,发生了事故。
张潇咏表示,如果该车确系盗抢车辆,将追究男孩或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该起刮擦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男孩负全部责任,男孩的监护人及车辆的登记车主共同承担赵先生的车辆损失。另外,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男孩还将因无证驾驶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