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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内放“翻牌机” 男子获刑4个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7: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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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都江宣 四川在线记者 杨琴)居民房内安放捕鱼机、翻牌机供他人赌博,想以此获取利益,可最终因此获了刑。今日都江堰市法院公布,该院于近日公开审理了张波(化名)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判决被告人张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波为获取利益,于2012年1月,在本市江安路94号5单元居民房内安放了捕鱼机1台、翻牌机13台供他人赌博。同年3月14日,公安民警查获了上述赌具和赌资人民币7524元。参加赌博人员其他6名人员均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行政处罚五日,赌资7514元被罚没上缴。经都江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认定,上述捕鱼机、翻牌机均为赌博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波以营利为目的,为供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和赌博用具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波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张波认罪,且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判处。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张波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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