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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自治区既有居住节能改造工程全面启动。2012年下达资金11.7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20亿元,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5.50亿元,实施改造面积1291.04万平方米,18万户、54万人受益,通过改造形成年节约21.9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也是2012年自治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为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为完成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提供资金保障。据了解,节能改造工程已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暖房工程”与“暖心工程”。(记者 杜柏业 通讯员 史生荣 池洋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