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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禁止对学生进行分类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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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要切实保障残障人士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以非法理由拒绝招收残障学生。

  在学生管理中,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做到公平公正”,对违反校纪的学生,要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积极教育挽救,给予悔改机会。要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到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违法乱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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