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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公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与管理活动的干扰”。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新京报》6月26日)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不禁惊呼,如果这个实施纲要意见稿真的最终成文实施,那真是中国教育的一大进步!
虽然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但如果用在教育上可不为妙!一直以来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在学校教育教学里,却一直对学生进行“分类”,有的是分重点班、尖子班和普通班、差生班。更有甚者,有的学校分重点班时,还要对重点班的人进行不断刷新,不断改变学生是“重点尖子生”或者是“差生”:通过每月一次或者段、期考的成绩排名来划分刷新!
有人认为这是好事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在同一个班,会相互促进,互相进步,而差生班则相反!但笔者认为这“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影响了某些学生的权益!一样是学生,一样是交同样的学费,却是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学习氛围和环境,试问这样公平吗?
其一,教育资源和配置的不公平。既然分出了重点班和普通班,那教育的资源肯定不经相同,“优秀”的教师和设备较完善教室肯定“属于”重点尖子班,那些进不了重点班的学生只能“望尘莫及”! 不仅如此,“分类、不同待遇”学生,还会对学生的心理有影响,有来自父母家庭的压力和老师的压力。
其二,如此的分类更容易使学生“两级分化”。重点班和普通班就好比“天堂”与“地狱”,因为氛围不同,重点班的学生自然是更加努力相互促进,普通班或者差生班的学生觉得自己在所谓的“差生班”在怎么努力也白费了,自然也不肯更加努力学习,也没有一流的老师。
再者,连老师也可能会“被波及”,如果你是老师,你教的是重点尖子班,你自然而然“卖力”地去教学生,因为他们有“好成绩”和“天赋”;反之,如果你教的是普通、差生班,会有一种“暗示”:即使我教的再好再精彩,也许他们也无法“理解接受”,那我又何必那么认真去教呢?这样一来,差生班更差了,更加没有“进步”了!
如果不进行分类,一时的“差生”还可以通过向成绩好的学生“学习请教”,也可以同步”享受”优秀教师的教育和指导,也不用担心因为分类而受不同的舆论压力和“歧视”等等。这样会是更公平的教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重大的事情,是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对学生进行“分类”是学生接受教育种种不公平。教育部的这个“依法治校”的纲领意见稿的这个规定,正好给了“存在已久”的类分学生现象“重磅一击”,只是好事,期待真正实施的那一天!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