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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从下月开始,我省在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将上调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按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待遇。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退休人员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较低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0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19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180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而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达到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而在此时间段内退休的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继续按相关规定计发生活补助。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