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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化粪池溺亡获赔25万 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修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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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6月26日(记者 王磊)昨日,在济南6岁女童刘佳儒溺亡赔偿事宜尘埃落定,经过协商,刘家儒一家接受了井盖主人刘老板25万元的赔偿。同时,济南市人大代表傅强等10名代表联名建议,尽快修改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

  在化粪池井盖致刘佳儒溺亡善后有了结果的同时,25日下午,济南市人大代表傅强与其他9名代表,共同向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建议。该建议认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早在2006年11月30日通过的《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目前来看显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滞后,有些条款已不适应目前城市发展的需要。诸如对井盖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能管辖与权限方面,对井盖产权人失职的监管与处罚方面,对无主的又存在危险的井盖采取怎样的先行维护抢修手段,针对受伤的群众是否有必要建立救助资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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