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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战婉青)3岁孩子在幼儿园吃早饭时被烫伤,当家属申请保险金时,向幼儿园追要医院的发票和门诊病志却遭拒绝。
6月20日,面对记者,幼儿园方面仍坚持不会提供相关手续,认为家长是索取“双重赔偿”,他们也是受害方,应该去保险公司报销,这样才能减少损失。
申请保险金 幼儿园不给病志
去年8月23日上午,张女士3岁的孙女然然在幼儿园被烫伤了。
幼儿园老师称,当天早饭吃的是面片汤,由于刚从锅里盛出来比较热,放在桌子上饭碗被打翻了,热汤才会洒在孩子腿上。
经过沟通,大东区翻乐园幼儿园先垫付了治疗所需的门诊费用。由于孩子被诊断为二度烫伤,幼儿园提出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随后然然的家长将幼儿园起诉到法院。大东区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作出判决,要求大东区翻乐园幼儿园赔偿然然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2.9万余元。
因当年然然家属通过幼儿园给孩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张女士遂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然然可以获得4380元保险金。可当张女士索要然然住院的首次门诊病志和住院的收据,准备给保险公司提供证明时,翻乐园幼儿园却拒绝提供。
幼儿园:不能让家长领双份钱
张女士咨询了律师和保险公司,得到的回复都是申请意外伤害险必须拿到住院期间医院开具的收据和病志才可以,幼儿园则无权扣留这些票据。
张女士向保险公司说明了情况后,保险公司同意可以用复印件代替原件证明这起保单,可幼儿园依旧拒绝提供。
6月20日9时30分,记者陪同然然的家属再次来到大东区翻乐园幼儿园,负责接待的王立丽主任承认医院的门诊病志和收据都在她这里。王立丽称,如果然然家属想索取这些票据的话,应该再走法律程序,他们没有义务提供。
一位幼儿园老师表示,孩子当初的医疗费用都是由幼儿园支付的,家属现在想申请保险金,就相当于领了双份钱。
“其实应该家长给我们提供手续,我们去保险公司‘报销’才对,这样才能减少我们的损失。”这位幼儿园老师表示,他们也是受害方,然然家长拿着保险卡和保险本,他们手上的是医院开具的收据和病志,谁都申请不了保险金。
张女士称,孩子自从出院后,就一直在做康复治疗,以防止疤痕增生。幼儿园支付孩子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和法院判决的出院后的赔偿是不冲突的。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然然和保险公司才是保险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幼儿园没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