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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监督计划安排,25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带队,深入昭通、曲靖两市的大关、会泽、马龙等地,分别对芦笙制作、斑铜工艺、洞经音乐、火草褂纺织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及部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昨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后指出,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一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云南是全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也是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法规保护最早的省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促进我省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高度,继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增强全社会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法律实施氛围。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执行力度,对相关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要抓紧制定完善法律配套性的法规、规章,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保障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要鼓励、引导、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依法积极开展活动,切实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杨保建要求,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法律的贯彻落实这一重点内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务求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工作发展,突显监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