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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贫困地区就业将享受学费补偿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6: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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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司文) 今年国家新增了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昨日表示,此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为56331人,毕业后回贫困地区工作的将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我省有国家划定的连片特殊困难县(区)43个,其中属于吕梁山区的7个,全部在榆林市;属于六盘山区的7个,宝鸡市4个、咸阳市3个;属于秦巴山区的29个,其中除周至和太白县之外,其余27个县(区)分布在汉中、安康、商洛3个市。

  今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专项计划851名,其中110个本科院校计划751名(其中除10所二本院校的50名计划外,其余计划均为一本),6个高职院校计划100名。

  郝春怀表示:“按照国家5部委文件规定,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招办已经安排由各县(区)招委会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并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在当地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再报省招办。省招办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将对这些考生做特殊标志,只有这些考生进入填报志愿系统后,方可看到并填写贫困县定向志愿。今年43个县(区)统考考生共105294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56331人。专项计划录取后,省招办对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专项计划所录取考生的就业,按照5部委文件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专项计划所录取考生回贫困地区工作,为改善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作出贡献。鼓励引导的措施:一是在计划编制方面,专项计划安排的主要是贫困地区发展急需的专业,涉农方面的专业较多;二是考生录取后实行“三不”政策,即不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三是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作者: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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