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接到了2名出租车司机的报料电话,他们反映在18日、19日下午,两个人在同一地点分别拉到了同一位乘客,巧合的是,两位的哥载客之前都在抽烟,都在准备扔烟头的时候,烟灰飘进了这位乘客的眼里,这名女乘客称眼睛受伤。不同的是,第一位的哥拉着乘客去医院检查,还赔了200元,第二位司机拉着乘客去了派出所,的哥提出:“这事儿太蹊跷了,难道是遭遇碰瓷了? ”
遭遇1:的哥弹烟灰,迷了乘客的眼睛
昨日,第一个给本报打进热线电话的出租车司机姓姜,他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18日下午2点多钟的事情,“我在中山区中南路新玛特附近拉到了一位女乘客,她要去二七广场,她上车之前我在抽烟,乘客上车后我吸了一口准备把烟头扔掉,这时乘客坐在后座上,坐到了驾驶员座位的后面,打开了左侧的车玻璃。 ”
就在的哥扔掉烟头的时候,乘客提出烟灰飘进了她的眼睛里,司机提出要送她去医院,“在路上,她一直捂着眼睛,我也很担心,到医院时她的眼睛红红的,她告诉医生眼睛疼,后来诊断为轻微烧伤,开了六七十元的眼药水等,再后来她提出眼睛受伤要休息两天,不能上班了,经协商,我就给了她200元算是误工费,我把她送回了家里。 ”
遭遇2:抽烟迷了乘客眼睛,的哥报警
第二个给本报报料的的哥姓刘,他讲述了发生在19日下午2点多钟的事情,巧合的是,地点也是中南路新玛特附近,“是一名女乘客,她也要去二七广场,当她上车前我也是在抽烟,按照以往的习惯,乘客上车后我就要把烟头扔掉,就在这时,乘客说眼睛烧伤了,很疼,我提出给她买点眼药水,她提出去医院。 ”“在去医院的路上,我和同行进行了联系,没想到其中一个同行说他也有类似的遭遇,而且同行描述的女乘客和车上的很像,这是怎么回事?在车上,乘客也向客管处对我进行了投诉,但是我觉得还是把事情搞清楚比较好,这样对双方都是负责,我就把车开到了中南路派出所,后来又到了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交通治安一大队。 ”
说法
疑似碰瓷?警方称需调查核实
19日下午,的哥刘先生带着女乘客来到交通治安一大队做笔录,姜先生也来到一大队,昨日,姜先生告诉记者,他见到的人正是18日下午拉的乘客,“真有这么巧的事情?我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两位的哥认为他们遭遇了疑似碰瓷事件,“女乘客一直说她是受害者,根本不是我们想象的碰瓷,我们也没有办法。 ”
昨日下午,记者和的哥再次来到交通治安一大队。一位民警说,针对的哥所说的遭遇,无法对这一情形进行定性,还需要更多证据进行调查和核实。的哥说,他们希望通过本报做两点提醒,“一是,有乘客时的哥在车上尽量不要抽烟,这是职业要求;二是,再遇到类似事情,拨打110报警,请警方来调查处理。 ” 记者来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