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6月19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并将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网络图文直播。
红网湘乡站6月20日讯(分站记者 熊杜泉)6月19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湘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并将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网络图文直播。40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陈凯明,湘乡人,外号“螃哥”,2008年8月25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经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10月20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陈凯明于2008年7月8日,赊卖给王艺(已判刑)3包约2、3千粒毒品麻古,并约定事后结账。尔后,王艺将此3包麻古交给曾艳红(已判刑)保管,并同时安排王培根(已判刑)分批贩卖。曾艳红遂将此三包麻古先后藏匿在湘乡市北门加油站旁、大正街四牌楼口等处的租住房内。2008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在曾红艳位于湘乡市大正街处的租住房内查获麻古2547粒,重258.3456克,在王培根位于湘乡市金沙宾馆旁的出租房内查获麻古50粒,重4.8554克。
被告人陈凯明又于2008年7月17日上午,安排潘志强(已判刑)从广州携带100克冰毒至湘乡市惜池路19号陈凯波(已判刑,系陈凯明之弟)家中用于贩卖。随后,陈凯波按陈凯明的安排,联系贩卖冰毒给王艺、“坤妹子”(在逃)、杨小辉(已判刑)。当晚,潘志强将20克冰毒以5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坤妹子”后,在湘乡市汽车站门口将冰毒贩卖给王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冰毒68.9398克,毒资11000元。杨小辉在陈凯波手中购进冰毒后在湘乡市博客居招待所将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周怀俊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冰毒9.545克。
被告人陈凯明先后共计贩卖毒品麻古2597粒,重263.201克,冰毒98.4848克。
当天经法庭调查、公诉人举证、法庭辩护等程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凯明违反国家管理和规定,非法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陈凯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此次通过庭审网络直播,群众可以不受路途、时间的影响,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同步了解法庭审理的案件情况。通过这种形式,不仅能让普通群众了解司法程序,普及法律知识,而且也提高了法院审判的公开透明度,让法院的工作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