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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件日益增多 开放平台呼吁新避风港原则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0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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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平台是互联网最炙手可热的名词之一,腾讯、百度、阿里都在如火如荼地开放自身的平台,推行新的商业模式,但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也引发了人们对开放平台的有关法律的思考。

  近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和腾讯公司共同发起的“2012第一届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上有关专家表示,网络开放平台亟待新的避风港原则。

  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Brent Irvin表示,考虑未来的商业模式,腾讯的开放平台有一个侵权通知制度,如果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需要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如果侵权就需要撤下。这一审查的工作量非常大。互联网开放平台商业模式需要法律给予明确的避风港保护,否则类似商业模式的发展将会遇到巨大瓶颈。”

  在开放平台业务模式下,平台方并不参与应用的开发和设计。应用开发者独立完成开发并将应用上传至开发平台供用户使用。由于可能涉及到侵权内容,平台方会收到很多关于应用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这些投诉涉及版权商标甚至专利,是否侵权的判断难度远远高于影视内容版权侵权的判断,这导致平台服务提供者往往处于两难境地。Brent Irvin建议法律应该对其责任界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新的避风港,以促进开放平台商业模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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