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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旅行社成了他的提款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16: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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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何姗姗

  上午9:30

  因赌博花销亏空,便冒用一家大旅行社的名义,做川藏线路旅游接待,骗取多家旅行社和散客。今天上午,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站在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被告人刘某,男,1975年生。上午9点左右,刘某被带上法庭。据指控,2011年6月,刘某以成都华夏国旅合肥办事处的名义与安徽省淮南市春秋旅行社进行散客旅游接待合作,并于当月20日、7月1日以支付机票款等理由收取该旅行社支付的各项费用19500元,后刘某采取不订购回程机票的手段,骗取该旅行社费用9040元,导致该旅行社再次支付机票款9040元。此外,旅游过程中,因发生泥石流,部分合同景点没有游玩,刘峥应退费约6000元,刘峥未支付,造成该旅行社损失约6000元。

  而被刘某欺骗的旅行社并非一家。据悉,2011年5月下旬至7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因赌博等原因致使资金无法周转,为了偿还赌债和欠款,冒用成都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夏国旅)的名义,自称是成都华夏国旅合肥办事处负责人,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和履行诚意的情况下,与安徽华元招商国际旅行社等多家旅行社签订川藏线旅游接待合同、协议,骗取订购机票款和地接费用等共计40余万元,后逃匿。

  被告人刘某骗取的上述赃款均被其用于赌博、挥霍、清偿个人债务和资金亏损。2011年8月5日,被告人刘某在本市长淮新村明珠招待所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无履行能力,又无履行诚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40余万元后逃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某当庭认罪,但他对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存在异议,他说,“涉案资金有出入。”其中一项指控,2011年5月29日至6月18日期间,刘某多次以成都华夏国旅合肥办事处的名义与西藏天湖旅游有限公司进行团队、散客旅游接待合作,并采取不支付机票款、地接费用等手段,骗取西藏天湖旅游公司的带队人员张某某各项费用共计47200元。刘某认为,这是一起债务纠纷。而对于其他几起,他认为有的他出示了欠条。

  庭审中,刘称他在合肥做旅行社工作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了。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冒用成都华夏国际旅行社的名义”,他表示,不赞同冒用。并辩称,“与我合作的人都收到过成都华夏授权书和经营资质。”他称自己是成都华夏的员工,并有授权委托书。

  公诉人询问“为何没有提供成都华夏的授权书?这是能证明你身份的材料。”刘某称没找到,并当庭沉默不语。当公诉人讯问其公章从何而来,是否有成都华夏的授权时,刘某称,“印章没有授权,是从长沙带过来的,一个合作伙伴那里拿来的。”“那为何你在公安机关说,印章是你私刻的?”公诉人反问道。刘某称,“以前的合作伙伴无法查证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本案还在审理中。

  鲁岩冷欢本报记者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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