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记者王绍芳)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自2012年初至5月底,该中心共受理关于苹果品牌电子产品消费申诉和咨询256件,其中,受理手机申诉69件,受理平板电脑申诉19件。该品牌的售后服务问题较为突出,令一些“果粉”深受打击。
据了解,在苹果手机申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方面,特别是某些服务商不能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履行相关责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不出具相关书面凭证
消费者刘某购买苹果手机后,在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和平区解放北路苹果售后服务,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妨碍了消费者行使换新的权利。另一名消费者李某因手机听筒故障在和平区小白楼苹果售后换新,但更换后对方不予出具更换凭证,按照“三包”规定,换货后,应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二、擅自缩短手机三包期限
消费者张某购买苹果手机后,因质量问题到和平区小白楼苹果售后服务换新,但对方表示,换新后只保修3个月,而按照“三包”规定,换新后商品“三包”期应当重新计算。
三、维修不当损害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刘先生因手机无法开机的故障送修,取机时发现手机的摄像头变模糊了,要求对方负责维修,而对方却要收取费用。另一消费者反映,每次送修手机时,售后服务总是将贴膜撕下,但消费者认为贴膜实际上并不影响维修,而每次因此带来的几百元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四、骗取消费者维修费用
消费者吴某在送修后,售后服务先后收取了1000余元维修和返厂检测费,但消费者向售后总部查询后得知,实际上返厂是没有费用的,因此找到售后服务要求退费。
此外,消费者申诉中反映出某些苹果手机专卖店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嫌以旧充新
消费者张某在南开时代数码广场某苹果专卖店购买苹果手机,到家后发现通讯录里有很多以前留下的记录,因此怀疑买到了翻新机。另一消费者2011年6月在某专卖店购买的苹果手机,因故障于2012年初到售后检测维修,经检测后得到的答复是“该手机在2011年8月份就出保了不能享受保修”,消费者因此怀疑自己受到欺骗,买到的是翻新机。
二、拒不履行三包责任
消费者孙某在和平区某苹果专卖店购买的苹果手机,在15日内因按键失灵、听筒故障等原因,要求销售商换新,遭到店方无理拒绝,称只能维修,按照“三包”规定,自手机售出之日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隐瞒真实信息
消费者齐某在和平区某苹果专卖店欲购买苹果(16G)型手机,店方承诺赠送充电器,但购买回家后发现机器是8G的,找到店方要求更换,对方称16G的没现货,8G的加上“赠送”充电器价格与16G的相同,消费者对此解释非常不满,认为商家恶意欺诈。
另外,还有一些消费者反映购买的苹果手机存在黑屏、运行速度较慢等各类质量问题,经几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外观存在凹陷等。苹果平板电脑申诉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苹果手机类似,也以商品售后服务问题为主。
作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