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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的哥因举报沦为乞丐是社会悲剧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11: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济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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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体曝光广州出租车司机老王,因举报行业潜规则丢了工作,之后老王为进入广州市交委客管处反映情况,从围墙上跳下来,摔断了右大腿,至今未愈。伤情经鉴定为九级工伤。目前老王正在广州白云机场北停车场乞讨糊口。(6月18日《羊城晚报》)

  在广州,最近有两个好人很红,一个是“托举哥”周冲,一个是的哥老王。但是,同人不同命,虽然都是好人,周冲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并且谋得一份体面工作;而老王因为举报行业潜规则、为全体出租车同行争利益,先后落得车没、人残和要饭的凄惨境地。

  老王举报行业黑幕,目的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社会正义,这是一种义举行为,原本应该同“托举哥”一样,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甚至获得物质奖励。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举报之后,老王却受到了“打击报复”,人生轨迹发生巨变。

  虽然广州市交委客管处极力否认他们对老王实施了“报复”行为,可是全市有那么多的出租车,为何偏偏只查老王的?早不查晚不查,为何偏偏在老王举报之后“找茬”?这种隐性的“报复”,虽然披着“合法的”外衣,但真实目的不言自明。

  千万别说这是老王个人的悲剧,或是怪他个性太过耿直,不懂得保护自己,在一个法治社会,公众和法律应该保护好一个敢于直言社会丑恶、刚正不阿的人,这与性格无关。

  首先,需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我们鼓励举报,同时也要保护好举报人,因为举报人一旦被“出卖”,举报人可能会被打击报复,进而陷入生活和工作的困境。

  其次,应该有好的制度为举报人的生活“托底”。假如好人无好报,听任他们放下尊严沿街乞讨,这不仅寒了举报者的心,还会起坏的“示范”效应,今后谁还敢步其后尘,勇敢举报?

  一份2010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可见,的哥老王的悲惨遭遇不是个别现象,很多好人和他一样因举报而被打击报复,人生遭遇两重天。

  一个人做好事、做好人,最终落到老王这步田地,以后谁还敢做好人呢?对像老王这样富有社会正义感、敢于举报潜规则的好人,社会应该对其倍加呵护,这不仅有助于倡导社会正气,而且也是为了呵护社会良知。否则,因为举报而沦为乞丐,真的会成为“反面教材”———“千万别做好事,看的哥老王!”若如此,这何止是老王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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