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西宁6月19日电(记者 王梅)昨天下午,记者从青海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海省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符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从55元提高到85元。
据悉,青海省新农保制度从2009年12月启动,到2010年底实现了全省制度全覆盖;城居保试点工作2011年7月启动,实现了全省制度全覆盖,两项制度实行全省覆盖,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2年。截止2012年5月底,新农保参保人数183万人,参保率达到79%,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8.8%,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达到33.67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4.08万人,参保率达到4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达到2.51万人。
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青海省级财政负担。提高标准后,青海全省享受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的60周岁以上人员共计36.5万人受益,提标月需资金1095万元,年需资金13140万元。提高标准后,青海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水平位从西部十二省(区、市)中游跃升至西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