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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多项基金管理办法
拟允许开展专项资管业务 放松专户计划管制
证监会15日宣布,近期启动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基金公司准入政策,包括简化审批、放松股权比例限制等,以推进基金公司股权多元化。同时,将推动基金公司建立以维护持有人利益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此外,拟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部分业务,允许基金公司将部分业务进行外包。
证监会还宣布,已启动《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修订工作,拟拓宽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允许基金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拓宽投资范围,放松投资比例限制,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打造成投融资平台。同时,拟进一步放松一对一,一对多专户计划的管制,为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创造相对宽松和公平的监管环境。此外,《试点办法》将增加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内容,允许其他类型机构自愿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证监会还就修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因受到行政处罚而被限制申请资格的判断标准进行调整,将其所受行政处罚区分为“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对限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范围现定于“重大处罚”。
此外,经征求意见后,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提出的要求,建立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绑定机制,严格遵守投资基金的锁定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申报和记录所投资基金的信息,并提高投资基金信息的透明度,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银行托管部门的基金从业人员也应按规定提出的有关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否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记者 毛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