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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晓虹)6月15日,记者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巩固完善前三年改革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我省制定并出台《青海省“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医改规划》)。
《医改规划》主要明确了我省“十二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
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
重点任务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巩固扩大医保参保扩面。着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等人群的参保工作,完善异地参保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和城镇居民参保。
提高医保筹资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到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8%和80%以上,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和70%左右。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2万元。
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水平,扩大疾病保障种类,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低收入重病患者及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90%以上。
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到2015年,全面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完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完善药物招采配送机制等。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益。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经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免费为城乡群众提供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