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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6月15日电 (记者田豆豆)湖北省工商局今日公布《全省工商系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五个”湖北建设若干措施》,推出多项鼓励民间投资新举措。从今日起,在全省兴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都可以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
此外,湖北省工商局还简化程序,对全部由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凭银行出具的开户证、入资进账单、余额对账单、股东出资承诺书作为实收资本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注册,首次规定免予提交验资报告,又为中小投资者创业节约了验资费用。
对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凭审计或评估的净资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按“一废一立”(即注销原个人独资企业新设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新《措施》还首次放宽企业集团母公司冠省名行业表述限制,首次放宽已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变更限制,扩大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支持省级后备上市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允许改制企业沿用尚在有效期内的特许经营权、资质证、许可证办理改制登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