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6月15日电 (记者励漪)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今天出台。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该市季节性差异等因素,居民阶梯电价将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并继续推行分时电价。该方案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上海市物价局总经济师沈念东介绍,上海居民阶梯电价用电量划分为三档,按年度方案实施,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0—3120度(含),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3120—4800度(含),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实施阶梯电价后,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阶梯电量年度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上海市电力公司将在每月的电费账单中标明用户年度累计用电量情况并加以节电提示。
上海居民阶梯电价水平分档递增,同时继续推行分时电价: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且3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每度电加0.06元,谷时段每度电加0.03元。第三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每度电加0.36元,谷时段每度电加0.18元。
上海居民阶梯电价还适当考虑了一户多人口家庭的情况。对于户籍人口多的居民家庭,具备分户条件的,尽量分户分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选择按照每度电0.24元的居民阶梯电价平均提价水平加价计费。而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免费使用15度电。
上海市电力公司总会计师杨东伟表示,公司为此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如进一步扩大居民小区内配套措施执行居民电价的范围,从原有的住宅电梯、泵房扩大到小区内服务居民的自行车棚、地下车库、门卫室、小区内景观照明、绿化用电、社区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用电。取消新申请居民的户表装置费及分时电表装置费。进一步提高抄表质量。尽可能固定客户每月抄表日。对于电量电费存有质疑或诉求的客户,及时提供解释服务。由电力公司承担改造费用,加快完成历史遗留的合用表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