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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记者从茂名海事部门获悉,为了遏制中小海轮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广东海事局出台了《中小海轮配员不足及人证不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茂名海事部门决定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在辖区内对中小海轮(国内沿海运输5000总吨及以下海船)在配员不足及人证不符方面实行实名有奖举报,举报经海事管理机构调查情况属实的,最高奖励奖金可达10万元。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实名举报。举报渠道设在广东海事局中小海轮专项整治办。举报人也可以采取传真、走访、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辖区所属海事部门机构举报。举报内容经海事管理机构调查属实,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其中,举报存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适任证书的团伙或非法代理机构并经查实的,奖励金额不低于10000元。